2006/11/12 13:15
陳師孟諫扁 循蔣介石模式暫離職
記者:陳心怡

在李遠哲之後 ,  又有人要求陳總統考慮去留 ! 他是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 ,  他引用蔣介石當時無法視事的例子 ,  要陳總統在明年初 ,  先請假接受檢調調查 ,  只不過 ,  呂副總統認為 ,  陳總統已經說過下台的條件是一審定讞有罪 ,  而馬英九則是認為 ,  明年初時間太晚 ,  人民現在已經無法忍受 。

民眾:「副總統凍算 ! 」

趕緊要大家改喊加油 ,  畢竟 ,  這時候 ,  副總統「凍算」可真是敏感 ,  因為 ,  總統該不該提前下台 ,  又有一個人跳出來說話 ,  他是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 ,  陳師孟投書 ,  力勸陳總統 ,  為了杜悠悠之口 ,  就算萬不得已 ,  也應該沿用當年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 ,  宣布在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 ,  引退離職 ,  離職後 ,  檢察官正式起訴陳總統 ,  如果判決有罪 ,  依法量刑 ,  如果判決無罪 ,  陳總統復行視事 ,  直到任期屆滿 ,  而無法視事的期間 ,  職務由副總統暫代 。

又是當年扁政府的自己人跳出來建言 ,  只不過 ,  馬英九認為 ,  這樣還不夠。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現在民眾的期待 ,  覺得陳總統已經不太能夠 ,  得到人民的信賴跟尊敬 ,  所以他也很難執行他的職務 。」

至於呂副總統則是回答的很保守。副總統呂秀蓮:「總統11月5日晚上已經講了嘛 ! 他就說以一審判決為準 ,  所以我想總統一定做過 ,  很睿智的思考 。」

大白話就是 ,  她不認為 ,  陳總統會接受這樣的提議 ,  引退離職 ,  話說多說少都不對 ,  副總統還是堅持她所提議的 ,  要憲法學者對憲法對五十二條 ,  對總統的特殊保障 ,  做公平的探討 ,  一切回歸法治面 ,  才不會落人口實 。
 

2006.11.13  中國時報
陳師孟籲扁引退一年面對司法
林淑玲/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昨日在自由時報發表文章 , 呼籲陳水扁總統基於對民進黨與綠營的疼惜 , 對本土政權綿延的願景 , 暫時忍辱負重、委曲求全 , 沿用當年先總統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 , 在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一年;總統離職期間由副總統繼任代行職權 。

陳師孟在這篇文章中 , 自稱是以「萬不得已的心情」提出包括建議陳總統引退離職一年在內的七點建議。主張陳總統引退後 , 檢察官正式起訴陳總統 , 法院成立「特別法庭」審理 , 在一年期間內終結 , 一審定讞 , 若判決有罪 , 依法量刑 , 若判決無罪 , 總統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 。

府持保留態度 呂無回應

對陳師孟的主張 , 總統府昨日僅表示「總統對各方的意見都會傾聽。」副總統呂秀蓮也沒有回應。惟據了解 , 府方對陳師孟主張 , 持保留態度 , 認為憲法並無「引退」的制度設計。相關人士仍強調 , 陳總統沒有貪腐何必下台 。

陳師孟在文中指出 , 「這個構想不是附和泛藍與泛紅陣營無理取鬧 , 更不同於少數親綠人士或黨籍民代的落井下石。正相反 , 我們基於對總統的信心與對檢方的質疑 , 也基於對民進黨與綠營的疼惜 , 更基於對本土政權綿延的願景 , 不得不考慮暫時忍辱負重、委曲求全 , 把陳總統的個人進退抉擇置於大局為重的前提之下 , 以期藉著司法撥雲見日 , 至少在最後大選關頭能苦盡甘來。」

陳師孟進一步指出:「很明顯的 , 在這個案子上 , 任何『遲來的正義』或許對當事人有其意義 , 但是若拖累了未來連續三場攸關台灣前途的選戰 , 正義的遲到就是不可承受的重與痛 , 我們有其他選擇嗎?」陳師孟認為 , 「未審先判」的傷害已然造成 , 「總統貪汙 」的印象積重難返 , 再回頭檢討檢察體系對第一家庭相關案件的處理缺失 , 似是無補於事 , 只能期待各方記取教訓 。

平民之身還清白 杜悠悠眾口

陳師孟建議 , 陳總統可以思考下一回再面對陳檢察官時 , 仍然是要「總統遇上檢察官」還是「百姓遇上檢察官」。若仍是總統身分 , 在司法審理中受審的將是第一夫人與親密幕僚 , 總統雖以證人身分被傳詢 , 但主嫌的定位絲毫不減 , 徒然被視為躲在保護傘下苟存 ; 若脫離總統身分 , 主動迎向司法 , 以平民之身證明清白 , 則可望杜悠悠之口。陳師孟的七點主張如下 : 

(一)沿用當年蔣介石先總統「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 , 宣布在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 。

(二)同時檢察官正式起訴陳總統;由司法體系指派績優法官數名組成「特別法庭」 , 針對本案發動審理程序 , 一審定讞 。

(三)惟上述審判須於一年期間內終結 ,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若判決有罪依法量刑 , 若無罪陳總統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 。

(四)依憲法規定 , 陳總統離職期間由副總統繼任代行職權 。

(五)陳總統重新任命總統府資政若干名 , 組成「非常時期國政顧問團」 , 即日起積極參與國政研議 , 在副總統召集下 , 建立實質集體領導之運作機制 。

(六)若司法體系以「起訴違憲」或特別法庭以貪汙 案「起訴證據不充分」為由駁回起訴 , 立即終止各節、回復原狀 。

(七)以上各節與憲政體制或現行法規若有扞格 , 由立法院通過緊急法案排除後確認之 , 以符「依法進退」原則 。


2006/11/13 11:55
陳師孟籲扁引退
李敖批 : 找台階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師孟籲請總統先引退接受調查 , 又引起立法院裡一陣討論!李敖痛批 , 陳師孟在拍馬屁幫扁找台階下 , 民進黨立委則多半持保留看法 , 鄭運鵬認為 , 總統應該召開國政顧問團 , 好好思考一下 。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師孟出手 , 要陳總統循蔣介石模式先引退離職 , 接受檢調調查 , 無黨籍立委李敖相當不以為然 。

李敖痛批陳師孟在拍馬屁 , 不過藍營立委卻認為是正義之聲。綠營立委的反應卻很兩極。

前總統府幕僚一個一個跳出來要總統考慮去留 , 藍綠立委各自接招 , 反應大不同。


2006/11/12 15:50
陳師孟諫扁引退離職 府:會傾聽
記者林修全/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今天在平面媒體投書 ,  建議國務機要費偵查終結後 ,  陳水扁總統可沿用當年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 ,  宣布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 ,  若判決無罪 ,  陳總統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上午僅表示 ,  對於各方意見 ,  陳總統都會傾聽 。

陳師孟在一篇名為「當總統遇上檢察官」投書上表示 ,  國務機要費起訴後 ,  「未審先判」的傷害已造成 ,  「總統貪污」印象積重難返 ,  回頭檢討檢察體系對第一家庭相關案件的處理缺失 ,  無補於事 ,  只能期待各方記取教訓 。

陳師孟說 ,  陳總統可思考下一回再面對陳檢察官時 ,  仍然是要「總統遇上檢察官」還是「百姓遇上檢察官」。若是總統身分 ,  司法審理中受審的將是第一夫人與親密幕僚 ,  總統以證人身分被傳詢 ,  主嫌定位絲毫不減 ,  徒然被視為躲在保護傘下苟存;若脫離總統身分 ,  主動迎向司法 ,  以平民之身證明清白 ,  則可望杜悠悠之口 。

陳師孟說 ,  他建議陳總統沿用當年蔣介石「引退後復行視事」模式 ,  宣布明年初以「因故無法視事」引退離職;檢察官同時正式起訴陳總統 ,  由司法體系指派績優法官數名組成「特別法庭」 ,  針對國務機要費案發動審理程序 ,  一審定讞;而審判須一年內終結 ,  不得拖延;判決若有罪 ,  依法量刑 ,  判決若無罪 ,  即日復行視事至任期屆滿 。

陳師孟也建議 ,  依憲法規定 ,  陳總統離職期間由副總統繼任代行職權;陳總統重新任命總統府資政若干名 ,  組成「非常時期國政顧問團」 ,  積極參與國政研議 ,  在副總統召集下 ,  建立實質集體領導的運作機制 。

陳師孟認為 ,  司法體系若以「起訴違憲」或特別法庭以貪污案「起訴證據不充分」為由 ,  駁回起訴 ,  應立即回復原狀;倘若這些做法與憲政體制、現行法規出現扞格 ,  可由立法院通過緊急法案排除後確認 ,  以符「依法進退」原則 。

小檔案》引退

中華民國憲法第49條(總統缺位與代行職權之原因)明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 ,  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所謂「因故不能視事」 ,  乃總統基於任何理由不能行使其職權 ,  例如 ,  總統可能因為健康因素 ,  因重病而心神喪失 ,  也可能因政治理由主動、暫時交卸職務 。

在憲政史上 ,  有前總統蔣中正「引退」、一年後「復行視事」的前例 。

民國38年時 ,  國民黨在大陸節節敗退時 ,  蔣介石1月21日在大陸南京宣布「引退」 ,  將職務交給副總統李宗仁代行 ,  一年後的民國39年3月1日 ,  蔣介石在台灣宣布「復行視事」 。
 


2006.11.13  中國時報 
陳師孟批陳瑞仁「鑽漏洞以文害義」
林淑玲/台北報導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昨在媒體發表文章 ,  除呼籲陳總統引退、離職一年 ,  並對檢察體系及陳瑞仁檢察官提出嚴厲抨擊。他認為 ,  從檢察體系一開始分案調查就種下大錯 ,  繼而檢察官約談總統是錯上加錯 ,  公布起訴書更是錯得離譜 。

陳師孟表示 ,  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豁免權規定總統免受刑事訴究 ,  表面上目的固在維護元首尊榮 ,  深層用意則在避免元首因位高權重反而無法受平常心對待 ,  無論判決結果正反都難平息議論。既然訴究不能彰顯正義 ,  乾脆立憲阻絕 ,  這是檢察官在發動「國務機要費」一案的偵查行動前 ,  應有的警覺 。

陳師孟批評 ,  陳瑞仁檢察官不去體察憲法用心 ,  反倒研發出兩個「突破封鎖」的「撇步」:首先是在起訴時間上 ,  認為可以先進行蒐證調查、先做出是否起訴的宣告 ,  只要把真正的起訴動作延至總統卸任之後 ,  就不算違憲對元首訴究;其次是在起訴對象上 ,  認為可以擺明饒過總統本人 ,  只辦第一夫人與總統辦公室部屬等共犯 ,  就不算侵犯對元首的保障。以鑽法律漏洞、玩文字遊戲為能事 ,  其實正是少數法律人「以文害義」的典型 。

陳師孟說 ,  檢察體系從來就有別於司法體系隸屬法務部 ,  乃是行政體系的一環 ,  本當有層層節制的官僚倫常與行政秩序才對 ,  然而實際上 ,  卻是承辦檢察官一人的自由心證就算數 ,  以致從各級檢察長、檢察總長、到法務部次長、部長等所有上級 ,  對出爐的起訴書都不敢置喙。高檢署與地檢署兩位檢察長在提到陳瑞仁的起訴書時 ,  居然表示只「改了幾個錯字」 ,  彷彿由長官變成檢察官的秘書是理所當然。如基層檢察官以上各級真只是幹些行政文書、分案輪派等事 ,  既不做個別檢察官的督導指揮 ,  也不介入個案諮議決定 ,  那養著整個檢察系統的上上下下又是所為何來 ? 

陳師孟說 ,  如果這份起訴書已是無懈可擊 ,  或許另當別論;但真是如此嗎?一份「貪汙案」起訴書中 ,  見不到嫌疑人在犯罪期間財產異常增加的數據 ,  也見不到彼等匯兌脫產的證物 ,  更見不到贓款可能下落的資料 ,  在常識性的直接證據一律從缺之下 ,  檢方逕以嫌疑人不願吐露部分資金流向或提供不實資金流向為由 ,  大膽假設這部分就是「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 ,  就是詐領自肥 。

他認為 ,  姑不論總統「堅不吐實」的兩難顯然有其合理性 ,  台灣秘密外交絕對有需要保密的成分 ,  即使退一百步這些都是無足採信的託辭謊言 ,  檢察官也沒有道理憑著「偽證」就放棄「正辦」 ,  進而宣告偵結。目前這樣的起訴理由無異於「有罪推定」  。

2006-08-28
剖視「倒扁」連續劇
陳師孟

今年以來 ,  倒扁的風潮一波波展開 ,  先是在野的中國國民黨利用在立法院的多數 ,  強推罷免總統案正式成案 ,  所幸陳總統做出正確的處置 ,  以對全民的公開電視談話代替對立法院提出答辯 ,  使國民黨羅織的十大罪狀反成了執政黨的政策說明 ,  只顯示在野「欲加之罪 ,  何患無辭」的鬥爭本性 ,  與「林林總總、瞎掰湊數」官僚習氣 。

操弄族群 不應綠營背黑鍋   (讀者註 : 操弄族群者不可能是少數族群者)

不料正當我們以為歹戲下棚之際 ,  一群自命為「泛綠」的學者與政治人物卻接起了倒扁的棒子 ,  演起續集來;只是比起稍早提出罷免案的泛藍政客們 ,  多了一副大義滅親的神聖臉色。我們這些素來也自以為是泛綠的人士 ,  誠惶誠恐地捧讀他們公告周知的「起義檄文」 ,  看懂了兩個要阿扁自動下台的理由:一是阿扁「以挑撥族群代替反省」 ,  二是阿扁「以國家認同壓抑民主」。先看族群問題:不客氣地說 ,  這是睜眼說瞎話;任何人了解兩蔣七任統治的用人邏輯、任何人檢視歷次選舉的選票結構、任何人環顧泛藍陣營的未來領導集團 ,  如果還不能指認台灣族群問題的元凶 ,  還要把操弄族群的罪惡由國民黨身上卸下 ,  而要求民進黨或陳總統背黑鍋 ,  這不只是盲目 ,  而且是撒謊。我只想問:難道一定要福佬族群也把九十%的選票投給藍營 ,  綠營才能洗脫「族群意識」的罵名 ? 老實說 ,  身為所謂「外省子弟」 ,  雖然自己在成長中沒有享受「權貴」的滋味 ,  但仍不免為了自己族群過去的集體罪過有連帶的愧疚。當一些外省子弟為其優秀的家世背景或學養表現而趾高氣揚之時 ,  應該回想當年在二二八時被你們的長輩「人間蒸發」的台灣菁英 ,  你們的優越感或許得來並不怎麼光彩 。

依法進退 避免民主退為民粹   (讀者註 : 廉恥道德欠缺)

再看認同問題:不客氣地說 ,  這是無知加三級。試想在一個民主國家 ,  國家認同重要 ,  還是民主程序重要 ? 多數民意是否就可以違背對自己國家的認同 ? 人民可以用選票推翻政府 ,  是否也有權出賣國家 ? 答案非常明顯。美國是公認的民主國家 ,  但是人民對國家的效忠卻不容一絲含混 ,  也不受民意表決。如果美國公民認同前蘇聯共黨政權而充當間諜 ,  或認同阿富汗「塔利班」政權而充當傭兵 ,  美國政府不會因為這是信念不同而予以寬貸。同理 ,  今天部分中華民國國民若認同不時對台灣做武力威脅的中國 ,  台灣政府可以裝聾作啞嗎 ? 應該尊重這種叛國的主張嗎 ? 把民主自由無限上綱到國家認同之上 ,  聲援那些認同錯亂的泛藍民眾 ,  對國家尊嚴與國人安全棄之不顧 ,  反而嗆聲陳總統打壓民主 ,  這些言論出自政治學者之口 ,  真不可思議 。

更令人咋舌的是 ,  當媒體詢及阿扁若下台 ,  台灣政治的未來發展與規劃時 ,  這些學者輕鬆指出這是專業政客的事 ,  他們只是學者 ,  把問題點出就責任已了。我知道許多泛綠支持者所以反對「倒扁」 ,  其實未必是在「挺扁」 ,  而是著眼於民選總統被迫下台 ,  對台灣政治可能產生的動盪不安與對民主法治的開啟惡例 ,  是以一再以「依法進退」為呼籲 ,  以免民主倒退為民粹。反觀這些清高的學者 ,  像是在做一件事不關己的學術研究 ,  只需要指出別人主張上的缺失 ,  就可以算是自己的一項學術成就 ,  至於接下來能不能提出解決方案或替代對策 ,  是別人家的事。以這樣「超越」的態度來問政 ,  完全不把現實台灣的禍福放在心上 ,  等於是把台灣人民視為做實驗的白老鼠 ,  阿扁若真出於自責而應聲下台 ,  豈不成了這場兒戲的共犯 ?

續集才下檔 ,  竟然第三集又接踵而至。而且來勢洶洶 ,  因為是由綠營開山老祖施明德所發動 ,  而且伴隨著另一批也自稱為泛綠的學者與政治人物。施明德不愧在政治圈打滾多年 ,  以百元的訂價激起百萬人參與的「買氣」 ,  為實地抗爭活動取得收視優勢與暖身效果 。

絕不解散 ?  少數暴力的無賴   (讀者註 : ?)

不過儘管如此 ,  六百四十多萬合法選民投票選出的總統 ,  是否應該由一百萬不知有無投票權的捐款者來決定去留 ,  答案再清楚不過。因此施明德放出未達目標絕不解散的豪語 ,  其實有相當「少數暴力」的無賴成份;台灣「民主戰神」若心中還殘存一絲民主素養 ,  應該知道再多幾倍的捐款 ,  也不足以抹殺六百四十多萬選票中任一票的效力 ,  也不因此有權要求任一個泛綠選民讓步 。

值得注意的是 ,  同樣是來自綠營之內 ,  但第三波倒扁訴求不再是前番對阿扁政治立場的質疑 ,  施明德大聲抨擊的是阿扁的道德 ,  包括第一家庭幾位成員的操守在內。套用施明德的話:「民進黨政府的統治基礎就是道德 ,  不談道德 ,  還剩什麼」 ,  因此「現在一百萬人站出來反貪污、反腐敗 ,  這跟族群對立、藍綠對立都沒有關係」。老實說 ,  要不是這十五年來對施明德的近距離觀察與第一手了解 ,  真的會以為這是出自一個德高望重的民主先知之口 ,  也真的會讓人搞不懂民進黨當初在推舉總統候選人時 ,  怎麼會不取黃鐘取瓦釜 。

姑且不說阿扁被指控貪腐迄今沒有獲司法認定 ,  即使要未審先判 ,  施明德對阿扁的道德譴責也是一百步笑五十步 ,  他的滿口仁義道德只益發凸顯其人格的雙重性。除了近日媒體上對他的各項「爆料」外 ,  我們還見聞了不少更不堪的私下行為 ,  有些當事者或目擊者至今仍然陷於隱惡揚善的心理矛盾 ,  公開與否舉棋不定。其實要透明化施明德並不難 ,  他洋洋自得的「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三原則 ,  固然是出自對女色的自白 ,  但未嘗不代表他對金錢、權力、友誼等各種「所欲」的基本態度 ,  任何送到眼前的「貢物」 ,  他都可以大剌剌地享受 ,  不必心存感念 ,  也不必愛惜善用 ,  因為本來就聲明過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嘛。我們可以斷言 ,  有朝一日若把總統大位獻在他的腳前 ,  他也會面不改色地登基 ,  繼續他的「三不」人生。我們無意以他的一百步來襯托陳總統或我們自己或許在道德缺憾上的五十步 ,  我們只想呈現施明德這樣一個人竟然自居為道德審判官的荒謬性 。

禁揭瘡疤 民進黨不應鄉愿   (讀者註 : 揭瘡疤者應反省)

沒有人想要玷污施明德早年反抗威權的英雄事蹟 ,  沒有人企圖摘下他頭上的光環 ,  如果今天他的事蹟蒙羞、光環褪色 ,  要怪只能怪自己。施明德曾怒斥批評他的民進黨人士「放肆 ,  憑什麼資格問他 ? 」他罵這些「後生小輩」、「徒孫輩」忘記他當過黨主席 ,  又說當年他在台北車站前三天四夜抗爭時 ,  他們都還不知道在哪兒呢!很巧的 ,  當時我剛擔任民進黨秘書長 ,  我也在那兒 ,  而且我是從頭至尾待在車站前 ,  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林義雄前主席深夜凜立狂風疾雨中 ,  周遭是一些來自全國各地的基層黨員 ,  卻不多見施明德的身影。不過這並不重要 ,  重要的是他的形象何以在台灣民主傳承歷史中江河日下 ,  從美麗島年代的戰神英雄 ,  到兩黨競爭年代的玩世浪子 ,  到今天的邊緣政客。人稱「印度聖雄」的甘地有謂:「我的一生就是我的信息」 ,  相較之下 ,  或許施明德只能俯首沉吟:「我的前半生就是我信息」 。

也有些民進黨民意代表要同志不可挖瘡疤 ,  畢竟施前主席以往確有汗馬之功 ,  再說砲口向內也有傷黨譽。我很厭惡這種鄉愿態度 ,  就是這種邏輯 ,  到今天蔣介石的雕像還佔據了多少台灣的公共場域 ,  毛澤東的畫像也依然高懸在北京天安門 ,  彷彿一個政治人物生前只需要做對一、兩件事 ,  就可以「吃一世人」。我們自小在學校被教導「前功不能抵後過」 ,  因為功過之論並非算術加減而已 ,  還有蓋棺時的晚節要計較;換言之 ,  昨日的施明德再有多少豐功偉蹟 ,  也不能覆蓋今日施明德的惡言劣行。再退一步說 ,  之所以對施明德「算帳」 ,  也不是有人閒極無聊;要不是施明德起乩般比起倒豎的拇指 ,  要不是他冷嘲熱諷地責罵不願附從者「向權勢屈服、向利益低頭」 ,  要不是他不甘寂寞要百萬人陪他玩抗爭 ,  哪一個人會吃飽撐著去挖他的醜事呢。既然他一意要站在聚光燈下 ,  就不能抱怨身下的黑影被看到 ,  旁人也沒有要大家別過頭去、視而不見的道理 。

我以為果真擔心民進黨的名譽受拖累的話 ,  不是要大家噤聲 ,  而是把該清掃的家醜勇敢清除 ,  即使已經瞞了一輩子。史恩康納萊在一部電影中說:「要獲得勳章不難 ,  要配戴它就不容易」 ,  民進黨現在要思考的不是勉力保有過去所得到的勳章 ,  而是如何再恢復挺胸配戴的資格 。

記錄這一段台灣民主發展的黑暗時期 ,  不能不提到金恆煒 ,  如果在這齣連續劇中有一位英雄的話 ,  非他莫屬。他長久以來仗義執言、毫不妥協 ,  而今受到林正杰的暴力相向 ,  施明德陣營裡的教授、醫師與人權律師居然連起碼的慰問與歉意都吝於表達 ,  真是令人感慨萬分。我想不該再讓恆煒孤軍應戰 ,  爰為記 。

(本文作者為台大兼任教授、前總統府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