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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國安報告連我都不想看
2006.05.21 中國時報 吳明杰/特稿 我國首份國安報告在延宕兩年、歷經十次修改後 , 終於千呼萬喚始出來 , 外界原預期內容會有驚人之見 , 但結果卻讓人大失所望 , 連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都坦言 , 「我都不想看 , 你們 (指媒體) 要 (索取) 這幹嘛 ? 」 整份厚達一百五十五頁的國安報告 , 內容包山包海 , 形同內閣各部會的施政報告大雜燴 , 提出的指導方針 , 大多是執政黨過去已提出多次的政策 , 內容並無新意 , 也看不出對我國的國家安全發展指引出什麼新方向。 唯一的可取之處 , 是報告中首度明列國家安全的總體戰略目標 , 將會依照「主權尊嚴」、「生存安全」和「繁榮發展」的優先順序發展。這點 , 對於解決過去政府想在政治、軍事和經濟各方面同步發展 , 卻礙於資源有限而無法有效分配 , 最後甚至導致所有事都功敗垂成的問題 , 可能有些正面意義。 如果這份報告未來對行政部門將產生「約束力」 , 那扁政府如果又再強調將會優先「拚經濟」 , 恐怕就是騙人的口號 , 因為根據這份報告 , 未來的國家安全戰略 , 將會以兩岸和外交的政治利益為政府決策的最優先考量 , 其次則是國防軍事能力的提升 , 最後才是經濟發展。 也就是說 , 報告等於確立 , 至少未來兩年陳水扁總統執政期間 , 拚經濟將是施政重點的最後選項 , 政治和軍事才是優先考量 , 凡是經濟利益與軍事安全相衝突 , 政府將會選擇以軍事為優先 , 而當軍事牴觸政治時 , 則會把政治擺前面。 若以三項軍購為例 , 為了確保國家戰略目標優先達成「主權尊嚴」和「生存安全」 , 依照國安報告的指導 , 無論是花費多少預算 , 或政府財政有多困難 , 行政院都必須籌錢出來滿足軍購所需的國防預算 , 甚至不惜犧牲經濟發展所需的投資 , 如此才能達成報告中提出的國安總體目標。 同樣的 , 假若未來政府在決策時能依照報告所提出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的戰略選項依序落實 , 這份報告也才得以發揮影響力 , 並解決國家資源的整合和分配問題 , 以達到總體戰略目標的最高效益。相反地 , 假若執政黨在力推三項軍購的同時 , 也還是同樣高喊「拚經濟」的口號 , 則意味這份報告若不是「僅供參考」 , 就是民進黨又在「騙選票」。 平心而論 , 如果要談這份十五年來首度提出的國安報告有什麼價值 , 恐怕不在於提出的內容和建議 , 而是在報告形成過程中 , 難得有機會藉此報告提供各部會溝通的平台 , 這點確實有助於化解政府部門間過去不願互相溝通和合作的問題 , 剩下的 , 就是行政部門會不會依循和落實 , 如果不能 , 那這份國安報告 , 也就只是份「報告」 , 看看就算了。
藍委:言不由衷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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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份國家安全報告
2006年05月21日 09:22 12日公布的台灣第一份國家安全報告指出 , 當前台灣在國家安全上面臨的威脅和挑戰 , 主要仍來自大陸 , 其次是全球化與內部變遷的挑戰;建議兩岸應可建立可能的政治關系 , 現階段討論內容可包括彼此承認司法權、不干涉對方的外交事。 國際組織會籍問題及雙方在國際社會的互動規則。 据香港大公報報道 ,
2006國家安全報告長一百五十五頁、共分五章 , 內容包括:前言、台灣的新安全環境、 國家安全的內外在威脅、 國家安全策略及結語等 ,
是國家安全會議首次提出的國家安全報告。 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邱義仁表示 ,
報告具有對行政院制訂政策的法定約束力。 報告強調 , 大陸的軍事崛起 , 對台灣安全與區域和平都帶來重大的沖擊。 台海若能穩定08年裁軍十萬 在預防兩岸發生軍事沖突方面 , 報告認為 , 為降低台海緊張 , 雙方應思考設立非軍事區 , 移除戰鬥人員、設備與部署的飛彈 , 創造時間和空間緩沖地帶、 采取預防軍事從衝突的措施、 禁止施行軍事與經濟封鎖、 訂定規范海上漁業活動的規則與公約、 訂定軍事演習的規則與公約、 以適當形式進行軍事人員交流 , 及設立一個獨立的監督委員會。 報告認為兩岸可以共同商討划定軍事緩沖區 , 並尋求建立海上事件諮商机制 , 進而建立台海軍事安全諮商机制 , 逐步形成"海峽行為準則"。 報告又倡議兩岸考慮設置"軍事熱線" , 避免意外軍事沖突發生;推動兩岸軍事交流 , 增加兩岸軍事事務透明化;建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 , 並在此架構下推動兩岸經貿關系正常化與合作 , 促進東亞區域的繁榮發展。 報告中表示 , 為表達政府維護台海和平的決心 , 只要台海情勢穩定 , 依正在推動的"精進案" , 國軍預計自2008年起將義務役役期縮短為一年 , 並至2008年底完成裁軍十萬人。 認知大陸立場謀求政治互動 在兩岸關系議題上 , 報告提出兩岸可以基于歷史、文化、血緣的特殊關連 , 建立以相互尊重為基礎、並能促進兩岸互動的政治關系。現階段的討論內容 , 可包括彼此承認司法權、不干涉對方的外交事務、國際組織的會籍問題 , 以及雙方在國際社會的互動規則。 在基本原則部分 , 報告中指出 , 雙方對兩岸關系各有定義 , 定義問題的核心就在主權。兩岸有必要整理出一套普遍適用于所有關系的基本原則 , 進一步對兩岸進程發展出更明確的具體規則 , 包括和平解決爭端、協商的義務、衡平與正義及相互尊重。 報告指出 , 兩岸應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 , 並至少應包括管理雙邊關系的基本原則、貿易與經濟、預防軍事衝突措施、協商機制及建立可能的政治關系。 報告表示 , 充分認知北京當局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立場 , 願不設前提、條件 , 在 "九二香港會談所獲成果" 基礎上 , 促進兩岸政府與政府間協商對話 , 積極尋求建立互動交流有效機制 , 消弭歧異、增進互信、解決問題。面對目前中國全方位的 外交封鎖 , 報告提出 , 台灣必須以靈活務實的外交新思維來因應 , 建立明确的外交戰略目標 , 配合"多元外交"策略 , 鞏固現有邦交國 , 並積極拓展與非邦交國及國際社會的關系。 承認經貿交流欲破 "外交封鎖" 在貿易與經濟部分 , 報告中指出 , 經貿往來是兩岸交流主要環節 , 為符合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 (WTO) 與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APEC) 的義務 , 兩岸有關貿易與經濟議題的雙邊討論與措施 , 可在WTO多邊架構下及APEC的區域架構下進行 , 雙方也可選擇依WTO與APEC的規章與精神為指導原則 , 另外推動雙邊進程。 http://news.phoenixtv.com/phoenixtv/83930150659424256/20060521/8002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