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8 01:22
特別費:馬英九案再上訴 各界反應不一
記者:謝曜州

北檢決定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提起上訴 , 還列出5大理由 , 抨擊一審法官;藍綠陣營也各有解讀;藍營認為北檢5大理由沒有針對法理 , 只是情緒性反擊 , 有失職責;而綠營則是聲援北檢的做法 , 肯定北檢 , 明確指出法官的主觀立場 , 也支持上訴的決定 !

北檢決定針對馬英九特別費案提起上訴 , 還列出5大理由 , 抨擊一審法官;藍綠陣營也各有解讀;藍營認為北檢5大理由沒有針對法理 , 只是情緒性反擊 , 有失職責;而綠營則是聲援北檢的做法 , 肯定北檢 , 明確指出法官的主觀立場 , 也支持上訴的決定 !

經過3天沉澱 , 北檢決定上訴馬英九 , 5大理由痛陳一審法官主觀速斷 , 缺乏說服力 , 這樣的說法 , 藍綠各有解讀。

資深媒體人陳鳳馨 : 「裡頭都是情緒用語 , 他只是在指責法官在判決書裡頭 , 不應該來指責我這裡面 , 如果說我們執行國家公權力的檢察人員 , 是用這樣情緒性的方式 , 作為上訴理由的話 , 確實不只是法理不足 , 而且很明顯讓民眾感受到 , 審檢之間情緒的對抗 , 我不相信這些事情 , 會讓民眾對司法會更有信心。」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 : 「蔡守訓法官提的部份 , 關於檢察官偵查跟認證的部份 , 事實上 , 也多所對非特別費案子本身 , 而是對檢察官職權行使的形式跟程序 , 提出不是很理性的批判 , 導致檢察官現在有全面反擊 , 始作俑者應該是蔡守訓。」

一審法官判決書 , 援引宋代公使錢 , 也被北檢批評 , 引據失當;究竟藉古鑑今 , 在法理上站不站得住腳 ?

陳鳳馨 : 「國外判決書裡頭 , 對於一項法條背後內涵 , 常常會去尋找它的歷史根據 , 以探究法條真正訂定的時候 , 它背後的真義是什麼 , 這其實在我們的司法體系裡 , 是容許這樣的行為。」

黃偉哲 : 「蔡守訓法官從一剛開始就替特別費的使用跟定義 , 做了一個最上游的解套 , 導致到最後馬英九不管知不知情 , 不管馬英九認不認為特別費 , 是公款還是私款都不重要了 , 所以我覺得從這部份 , 侯寬仁倒是很清楚說明。」

陳鳳馨 : 「蔡守訓法官沒有權力 , 對特別費妄加論定。」

北檢嚴詞批判一審法官 , 對馬英九提出上訴 , 馬英九想要的停止消耗 , 恐怕無法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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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全文

中國時報 2007.08.14 
馬英九特別費案 台北地院審理達四個多月
中央社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 台北地院今天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今年二月十三日檢方偵結起訴 , 台北地院從四月三日首度開庭迄七月三十一日辯論終結 , 審理時間長達四個多月。

以下是全案審理大事紀 : 

►  2007年二月十三日 , 檢方偵結。依北檢「96年度偵字第3844號」起訴書 , 馬英九遭起訴罪名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 認定貪污所得總計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餘元。市府秘書余文被查出涉嫌貪污七十六萬元 , 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 , 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市府員工 , 則遭緩起訴處分。
►  四月三日 , 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 , 馬英九以「被告」身分陳述答辯意旨 , 包括自始認為以領據核銷特別費不是公款 , 更沒有在檢方訊問中「翻供」。
►  四月十七日 , 檢、辯提列證據清單 , 證人供述證據力檢辯展開攻防。
►  五月八日 , 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包括法務部發布諮詢意見書、馬英九在去年九月七日接受中天新聞專訪 , 九月十八日接受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議會答詢內容 , 以及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廖鯉等證人證詞都具有證據能力。
►  五月二十二日 , 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准檢辯傳喚包括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在內十四位證人。
►  六月五日 , 張哲琛出庭 , 檢辯詰問充斥火藥味。公訴檢察官懷疑證人、被告及律師事先套招;律師回應實施預審制度國家 , 檢辯接觸證人 , 瞭接證人對待證事實瞭解到怎樣的程度有其必要。
► 七月三日 , 台北地院傳喚馬英九擔任市長時的三位前後任秘書孫振妮、方惠中、孫麗珠作證。
► 七月十日 , 台北地院傳喚劉靜蓉、吳麗洳與趙小菁三位前後任經手特別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出納。 其中吳麗洳在回答律師詰問時提及「檢方筆錄未能將她的陳述做完整記載」 , 因此律師向合議庭要求勘驗檢方訊問光碟。
► 七月十九日 , 報載節錄檢方光碟訊問筆錄內容 , 引發「筆錄製作不實」爭議;檢辯庭外動作互嗆。
► 七月二十三日 , 台北地院合議庭當庭勘驗光碟。對吳麗洳檢方證述筆錄爭議 , 審判長諭知判決書會交代。
► 七月二十四日 , 台北地院提示相關證卷。包括逐一提示二十九位檢方證人的供述證據、三十六項的非供述證據等。
► 七月三十一日 , 台北地院辯論終結。公訴檢方在論告階段 , 增列論罪法條 , 將公務背信罪納入 , 希望合議庭審酌馬英九是否涉及公務背信罪 , 並依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八月十四日 , 台北地院宣判馬英九無罪。
► 八月十六日 , 侯寬仁無顧檢察署體制 , 兀自發言反擊 , 要求馬英九及宋耀明道歉否則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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