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 : 海外選民參與選舉登記及投票
各位朋友 : 如果您有海外親友欲參與明年的總統大選投票 , 辦理手續如下 。
2008總統選舉 (3/22) 海外選民參與選舉登記及投票所需要的證件 :
- 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
- 投票通知
一、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
向各地代表處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之手續 , 應備文件如下 :
- 填妥之普通護照申請書 。
- 最近六個月內彩色光面正面照片兩張 。
- 原持之中華民國護照 。
- 原持中華民國護照內若無身份證字號 , 須另繳驗有身份證字號(字號共十碼 ,
第一碼為英碼為數字)之文件 , 如 :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身份證等 。
- 護照規費美金36元 。工作天數 : 一般件約5至7個工作天 。
- 領務簽證各項規費僅受理現金、匯票及銀行本票 , 不受理個人支票 。
二、海外選民返國投票資格申請 :
- 由家人或親友(本人不需回去 , 辦一份委託書即可)於選舉兩個月前代向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海外國人總統選舉投票登記 。
- 本地後援會可代辦 (查看:後援會詳細資料及代辦時間) ,
必需準備的資料 。
- 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 。
- 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址 。
- 投票通知郵寄地址(可選擇寄到國外的現在地址 , 也可選擇由台灣親人代收) 。
另外:
- 9/22/07 後勿回台設籍 (復籍) , 因為需設籍 (復籍) 六個月以上 ,
才具有投票權 。而這段時間你要設籍 (復籍) 也就同時喪失海外選民資格 , 等於兩頭落空 , 不得投票 。
- 同樣 , 如果你已申請海外選民登記 , 想返台投票順便辦理新的國民身份証
(此舉視同設籍/復籍) , 請於投票日之後再辦 , 以確保你的海外選民資格 。
- 海外選民資格登記截止日: 2/12/2008 。


|